十二點整,凜收到存續局人事科的通知。
凜把通知看了三遍。
她從未申請過休假。申請書不在她的信箱,不在紙本檔案,也不在系統裡。她去問人事科,承辦人說:「隊長,這個是例行安排。」
「誰安排的?」
「系統。」
「哪個系統?」
承辦人低頭看了螢幕很久,說:「它沒有寫。」
凜點點頭。她把通知折好,放進胸前口袋。
申請「被批准」,是她入伍十四年來,第一次不知道該怎麼反應。
* * *
那天夜裡,凜站在宿舍的窗邊,沒有睡。
二點十七分。
窗外,全城的路燈,在同一個瞬間,熄滅了。
一秒、兩秒、三秒、四秒。
然後,同時亮起。
凜低頭看手錶。她打開通報系統,檢索過去三十秒內的異常通報。
零筆。
街上有人在走。他們沒有抬頭,沒有停步。
好像沒有人看見。
凜拿起筆錄簿,在新的一頁,寫下日期、時間,然後寫:
「路燈。四秒。」
她停了一下,補上一句:
「我是凜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