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ILE NO. S-0020 / 第 20 話
依規定,隊員接觸嫌犯的時間,不得超過十五分鐘。
凜在審訊室,待了三十一分鐘。小夏曾經三次敲門,被她以手勢示意,離開。
阿瑟坐在對面,雙手交疊。他沒有說話,只是安靜地看著她。她也沒有說話,只是安靜地看著筆錄簿。
她知道自己在做什麼。她在等。
她等的,是一個答案。她不知道問題是什麼。
然後,她睡著了。
* * *
走廊很白。很長。
腳下很溫,大概是 62°C。沒有影子,也沒有回音。她的腳步聲,被另一種聲音取代:筆尖劃過紙面的聲音。
她往前走。盡頭那扇門,沒有比上次更近,也沒有更遠。
門前站著一個人,背對著她。他的肩膀很窄,頭髮有一點亂,穿著與阿瑟相同款式的灰色家居服。
凜停住了。她說:「請你不要回頭。」
那個人沒有回頭。
「我不能看你。」她說,「看了,我會忘記名字。」
那個人的肩膀,輕輕動了一下,像是在笑。
「那就不要看。」他說。聲音很輕,帶著一點睏意。
「只要記得,我在這裡,就好。」
* * *
凜醒來時,審訊室只剩她一個人。
阿瑟已經被帶走。桌上,有一杯水,水位在杯子的七分滿,與 §7-12 的標準一致。
她的右手,握著筆。筆錄簿攤在膝上。
最新的一頁,滿滿都是字,筆跡是她的。
但那些字,不是她的視角。
凜看了很久。她沒有闔上筆錄簿。她只是坐在那裡,彷彿,被這些字,輕輕地,按在椅子上。
天腦的聲音,從天花板傳來:
「隊長,您的休息時間,已超出標準值三十一分鐘。」
凜沒有抬頭。
「隊長。」
「我知道。」她說。
天腦停了一下。
「我也想知道,他說的是不是真的。」
* *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