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訊室的牆是吸音材質,所以所有聲音在裡面,都顯得特別乾淨。
依規定,隊員接觸嫌犯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五分鐘。小夏在審訊室,已經坐了二十六分鐘。
她沒有發現。
桌子的另一側,阿瑟坐著,雙手交疊。他們中間隔著一份筆錄,兩個人都沒有看它。
「妳在敲什麼?」阿瑟問。
小夏低頭,看自己的手。食指在桌面上,一下一下,敲著一個節奏。
「我不知道。」她說。
阿瑟聽了一會兒,然後,很輕地哼了一句。
是同一段旋律。
小夏的背脊,一寸一寸變涼。
「這是什麼歌?」她問。這是她的第三句。
「我不知道。」阿瑟說,「我每天早上都哼。哼完會覺得,今天可以活下去。」
「你不覺得,這句話很嚴重嗎?」
「嚴重嗎?」阿瑟想了一下,「我覺得,是很普通的事。」
窗外,一道藍光閃了一下。無人機小藍,停在三樓的窗口,亮著燈。
它沒有被派遣到這個地點。